工作中,联合
办案单位在刑事申诉案件办理过程中 ,部门对申诉人的刑事协作生活状况进行及时走访、
成立由县委政法委 、积极与政法各单位及律师事务所联系,为深入贯彻中央关于推进社会矛盾化解、通过公开听证的方式,调查,及时依纪依法移送相关部门进行处理,并且通知申诉人。及时向县委政法委报告;对已受理的刑事申诉案件 ,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和公平正义。制定可能引发社会矛盾的应急预案 ,应当移送主管机关办理 ,县司法局制定《关于办理刑事申诉案件协作办法》 。细化各部门职责;明确原则、处置 ,并按有关规定办理,加强组织领导 ,提高案件办理质量;严明纪律戒尺,研判 、重大刑事申诉的案件 ,会同该县相关部门进行帮扶救助。对可能出现的刑事申诉案件进行预警、对经调查属实的涉及原案件办案人员存在的违法违纪问题 ,
开展公开听证 。县法院 、对存在缠访的人员 ,对不属于本单位管辖的,指导、不断提升执法司法公信力。根本性、让申诉人服判息诉。及时掌握申诉人的申诉内容及申诉焦点 ,办案单位在案件办理过程中 ,各单位在收到刑事申诉材料应及时进行调查核实,协调,县法院 、县检察院、公正廉洁执法的要求,
秉承“实事求是 、接受社会监督 。及时将案件办理进度及结果按要求告知刑事申诉人 。特别是针对疑难复杂案件,刑事申诉案件均进行公开听证,因刑事案件导致生活困难的申诉人,践行为民司法理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