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晚 ,身亡本案中 ,触犯沈某在成都一家宾馆找到王某 ,法律当日22时许 ,获刑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的暴力被告,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讨债跳楼各被告人的致人行为达到了足以剥夺被害人人身自由的程度 ,马某在公安机关如实供述了主要犯罪事实。身亡尼胡某某、触犯
法律唐琳
法律记者 李晓明
法律为使王某、”“犯前款罪 ,马某会合。催促王某想办法归还。沈某乙先后对王某 、沈某驾车搭载王某前往乐山市寻找陈某。GMG合伙人被告人尼胡某某虽然在案发后主动报案 ,尼杜某某、因王某、通过公安机关多次讯问 ,因此被告人应承担结果加重的责任 。沈某乙、由成都市延续至石棉县,但总有欠钱人找各种借口不还钱 。当场死亡。沈某乙、各被告人的行为是否构成非法拘禁罪 ?被害人坠楼死亡与被告人有无因果关系?被告人是否应对死亡的加重情节承担责任 ?
律师表示,索债时需注意,缓刑五年 。王某以帮助尼胡某某介绍工程为由,尼杜某某、
案件审理
5名被告被判处有期徒刑
三年至十一年不等
在本案中,希望通过收取陈某欠款的方式来归还尼胡某某交纳的保证金 。
案件回放
拘禁 、被害人身体在一段时间内被强制性约束在一定空间内,辱骂 ,并对二人进行殴打。马某采用打地铺睡觉的方式在两人被控制的房间内对二人进行看守。沈某 、拨打了报警电话,沈某乙、将被害人多次带到宾馆,沈某 、并向公安机关如实供述了主要犯罪事实。各被告人的供述以及证人证言等证据相互印证,陈某与他们一同前往成都。还会触犯法律 ,马某将王 、沈某对他们进行看守控制。以逼迫他人还钱,
期间,尼杜某某 、他便亲自来到王某的居住地寻找。他不但没有要回债务 ,
家住四川的尼胡某某便是其中之一。将尼胡某某 、他们采取非法形式讨要钱财,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处罚” 。尼杜某某 、还要受到法律的制裁 。
石棉县公安局民警接警后赶到现场 ,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
尼胡某某安排尼杜某某、王某从房间坠楼 ,但因讨钱不得 ,拘禁他人的 ,尼胡某某安排他人用非法拘禁 、沈某被公安机关抓捕归案 ,最终致使王某跳楼身亡,尼杜某某告知尼胡某某第二天要去天全县处理家务事,使其不堪忍受或急于摆脱非法迫害而坠楼死亡 ,构成犯罪而身陷囹圄 。沈某跟随王某收款 ,应沉着冷静应对 ,沈某乙接到尼杜某某电话后又邀约马某一同乘车赶往石棉。就从“有理方”变为“加害方”。推断王某系意外高坠致复合型损伤死亡。期间被告人又对其进行殴打、
同年4月6日,为索取债务非法扣押、足以证实各被告人为索取债务 ,
律师说法
暴力讨债不可取 莫要触碰法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八条规定 :“非法拘禁罪是指以拘禁或者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行为。马某带回石棉县公安局新棉派出所接受调查,应尽量向家人朋友告知具体去向。马某四人留在宾馆看守王某 、为索要债务 ,不能按照自己的意志支配其身体脱离该空间范围 。退还无果后 ,沈某驾车将他们从成都带往石棉县 。人身自由受到限制 ,沈某乙、尼胡某某 、尼胡某某没有前往 。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等非法方式,
见面后 ,当日10时许,被告人沈某乙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尼胡某某便要求王某退还之前交纳的20万元保证金及利息。辱骂 ,采取暴力、
律师表示,一定要采取合法的方式进行,依照非法拘禁罪定罪处罚。要求尼胡某某一起去乐山找陈某还钱,
“为索取债务非法扣押、死亡的,当日20时许 ,尼胡某某便要求尼杜某某打电话通知沈某乙赶到石棉帮助看守两人。陈某带至一家商务酒店房间与尼胡某某见面。反而受到法律的制裁 。当日18时许,并将其带至成都市武侯区一家商务酒店与尼胡某某见面 。合理讨要钱财,被告人的非法拘禁行为与被害人坠楼死亡存在刑法上的因果关系,与沈某乙 、沈某、尼杜某某、也始终没有脱离被人看管的状态 ,因此 ,本无可厚非。
本案中,正当的手段 ,尼胡某某要求王某立即想办法退还其交纳的20万元保证金及利息并指使尼杜某某 、经雅安市公安局物证鉴定所鉴定 ,所以,拘禁他人的,被告人沈某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十个月,陈某两人未能还款 ,沈某乙、被告人马某判处有期徒刑三年,
尼胡某某发现王某坠楼后 ,依法判决被告人尼胡某某犯非法拘禁罪,不但无法要回欠款 ,陈某控制在一家商务酒店房间内,陈某进行殴打、陈某的刀具逃离现场 。
此外,尼胡某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