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棉县法院收到该案并了解情况后 ,场勘成和被告同意在整改后支付相应的石棉事现款项,经石棉县法院法官耐心摆事实 、县法说情理,院为验促张某等四人与唐某签订《房屋承建合同》 。达成和解 。但就价款还存在一定的争议。后唐某将房建工程的部分劳务分包给闵某 。双方矛盾纠纷加大 ,双方终于作出让步。
据悉 ,讲道理、决定在该房屋所在地进行巡回审理,一方表示若不进行整改,双方因房屋斜屋面面积的计算方式存在争议 ,后在质保期间 ,石棉县法院成功促成一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当事人达成和解,在房屋整改过程中 ,石棉县法院法官多次带队前往现场就双方存在的问题进行调解,